中國大陸繼6月1日與韓國正式簽署「自由貿易協議」(FTA)之後,據報載也即將在近期與澳洲簽署FTA,同時大陸也與美國展開投資協議的協商,準備推動「負面表列」的相互投資政策。對於大陸這些年推動的經貿自由化政策進程,因為這將對台灣經貿產生相當大的影響,我政府及民間各界應密切關注其後續發展,並實施適切的因應措施。 中國大陸10多年前就開始走經貿自由化道路,包括:2002年1月1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2002年與東協簽署「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2004年簽署「貨品貿易協定」、2006年簽署「服務貿易協定」、2009年簽署「投資協定」,最終於2010年1月1日全面實施;並於2015年6月1日與韓國簽署FTA等等。 從經濟學理來看,大陸推動經貿自由化會有「貿易移轉效果」與「投資移轉效果」。就「貿易移轉效果」而言,大陸對外簽署 FTA,彼此關稅大幅降低,區內貿易會增加;而不在區內的台灣所生產的相同產品,要附加關稅,價格相對較高,競爭力降低,會被排擠出局,此即「貿易移轉效果」。 就「投資移轉效果」而言,大陸與其他國家簽署FTA後,會擴大吸引外資在雙方國內投資,以獲得區內相對廉價的生產資源、享有關稅優惠、以及爭奪區內擴大的消費市場,這不但會排擠台灣的外資投入,更會吸引台商赴中國大陸與東協投資,加速台灣廠商外移,此即「投資移轉效果」。 除了與主要貿易夥伴簽署FTA之外,大陸也正在推動自身的自由貿易區建設,包括:2013年底實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2015年3月1日實施天津、福建、廣東三個自由貿易試驗區。由大陸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內容來看,走的就是政策鬆綁、擴大開放、貿易轉型、建立完善法制保障、強化對外經貿關係等方向,值得台灣密切關注後續發展。 除此之外,過去大陸也推動相當多的區域經濟整合措施,包括:用「振興東北」、以及「環渤海經濟區」與「天津濱海新區」的開發來吸引日、韓的投資者;以建立「上海合作組織」加強與中亞五國的合作;以「海西經濟區」加強與台灣的經貿合作;以及用「CEPA九加二」與港澳、以「廣西北部灣經濟區」與東南亞國協(ASEAN)、以「西部大開發」與中亞各國等經貿合作平台。 除了建立自由貿易試驗區之外,大陸當局也非常鼓勵企業走向國際化,包括馬雲的「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從事互聯網的「獵豹科技」在美國矽谷設立公司;600多家家企業來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投資金額為10多億美元;也非常鼓勵教育文化合作,包括批准「杜克大學」在江蘇昆山設立分校等等。 凡此種種皆表示大陸當局為因應區域經濟整合的浪潮所做出之自身經濟結構調整,而在大陸經濟結構調整的過程中,自然會對台灣產生若干程度的影響,值得台灣政府與各界密切關注。尤其是台灣是以外貿為導向的經濟體,在國際市場上享有公平的競爭待遇甚為重要,除了出口貨物需要公平競爭的市場外,台灣服務業發展也非常先進,占台灣GDP的比重高達72%(含營造業),也非常需要大陸市場作為創業、發展腹地。 總而言之,在大陸持續推動經貿自由化的過程中,台灣實在不能置之不理,應該要規劃出妥善的因應政策。尤其是面對大陸與韓國簽署FTA、與美國協商投資協定,準備推動「負面表列」的相互投資政策時,台灣內部一定要凝聚共識,審慎因應,降低因為大陸實施經貿自由化所產生的「貿易效果」與「投資效果」,使台灣能夠善用大陸經濟發展的動能,再次開創舉世矚目的經濟奇蹟。 【中央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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